锯末碳化要求:
1.本机碳化的物料是破碎后的椰壳
2.颗粒要求小于20mm
3.水分要求小于50%
4.燃料要求是炭化后的碳配烧大于5500大卡的煤、碳或者椰壳
5.碳化仓可燃气体回燃用于碳化仓增温,减少炉膛煤或者碳的使用量
6.尾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,以蒸汽方式排放
锯末碳化的三个阶段:
干燥阶段:从点火开始到炉温上升到160℃,这时物料中所含的水分利用生物质气化炉所提供的热源进行蒸发。
炭化炉初始阶段:这个阶段依靠生物质气化炉热源及原材料自身燃烧产生的热能,使炉温上升到160-300℃之间。
全面炭化阶段:这个阶段的温度控制在650℃左右,使炉温升高,原材料在高温下干馏炭化为成品炭,整个生产过程无烟气排放,达到国家环保要求。。